德州市低保困难户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2018-07-04李天扬老师

提升社会救助力度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各县(市、区)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占城乡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60%以上;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达到1.7:1以内;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全部达到70%以上;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纳入“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和管理服务转型升级,开展敬老院管理体制制度改革试点。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建立特困人员“一人一档案”的管理制度。

我市还将出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和脱贫攻坚;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建立部门联动的“大救助”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加快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从2016年起,我市民政系统将用三年时间积极参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农村低保甄别工作,实现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补差、精准救助。各县市级慈善总会也将从慈善捐助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脱贫攻坚,并设立扶贫专户,接收扶贫捐赠,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

推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方法,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运行,做好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山东省民政厅的工作要求,推行社会组织登记“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争取年内完成社会组织统一赋码和登记证书换发工作。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对20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公布抽审结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抽查审计作为长效机制。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面运行使用,计划入驻培育社会组织30家,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进保障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并积极督导县(市、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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