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五险一金2018-10-10李天扬老师

自2016年起,我县抉择将新型农村和城镇住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归并实验,归并后统称为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请全县切合参保前提的城乡住民伴侣,实时到地址村(居)委会参保缴费,并主动索要保险费发票。

为利便宽大住民相识新政策,起劲参保,现就有关政策举办逐一解读。

一、参保范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门生)、非国度构造和奇迹单元事恋职员及不属于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包围范畴的、具有广丰县户籍的城乡住民,可以在户籍地介入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

二、参保缴费尺度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尺度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

对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经本人或家眷申报后,财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

缴费参保人按年缴费的同时,财务还给以缴费津贴,津贴尺度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45元、缴500元补60元、缴600元补65元、缴700元补70元、缴800元补75元、缴900元补80元、缴1000元补85元、缴1500元补90元、缴2000元补95元。

三、养老保险报酬

城乡居调养老金月计发尺度=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所有储存额÷139),付出终身。对缴费年限高出15年的,每高出1 年,每月增发2%的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照按中央、省当局确定的尺度执行。

四、报酬领取前提

介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度划定的根基养老保障报酬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验时已年满60周岁(1952年7月1日前出生),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度划定的根基养老保障报酬的,不消缴费,自国发〔2014〕8号文实验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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