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异地报销

五险一金2018-10-10李天扬老师

从即日起,到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医疗费报销可在每周一到周四进行,随到随办;只要手续齐全,一次便可以办结,不用来回跑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为方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地医疗费用的报销,从即日起,到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医疗费报销,可在每周一到周四进行,随到随办。据介绍,此举措共涉及需要转院、异地安置和外地突发疾病三类人群。只要手续齐全,只需到市社保局一次,便可以办结,不用来回跑。

报销手续

可以一次性办结

据市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往,市社会保险局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月只有五个工作日受理,为每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其余时间均不能办理,同时,每月只能报销一次,报销期间参保人要去社保局经办的有关部门去三次。从即日起,社保局为方便参保人,避免多次往返,增加办理工作日,每月支付报销金的次数也增加为两次。如果参保人手续齐备,一次就可办结。参保人员不用来回跑,只需要将手续一次性交给社保局相关部门,过一段时间报销的金额就会打到鞍山银行(原鞍山商业银行)的银行卡内。

费用有疑义

可领《报销结算单》

据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参保人符合异地医疗费报销规定并且申报的报销材料齐备,报销的医疗费会按时打入参保人的银行卡,参保人或委托人不需多次往返。对于报销的费用有疑义的,参保人或委托人可持《立卷登记单》到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处领取《报销结算单》,然后到医疗保险结算处咨询。

异地急诊须三天内电话通知

对于我市短期出差的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在异地突发疾病并就地紧急诊治,须3天内电话通知我市的社保经办机构,电话为0412-5537412。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个人垫付,然后拿急诊单据和相关诊疗资料,到我市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异地转诊应该到社保局备案

如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的,经患者本人同意,医院所在科系主任提出申请,由医院的专家先进行会诊,经医院“医疗专家会诊组”会诊后,由医保科及主管业务院长签署意见方可办理。然后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才可以到异地医院看病,并享受我市相关的报销政策,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转诊看病时,按我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只有住院费用才能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先由本人垫付,然后持相关手续到我市的社保部门报销。据了解,目前我市有转诊资格的医院有中心医院、鞍钢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双山医院、长大医院、四院以及曙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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