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6年即将来临,为确保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收好官、起好步”,确保全市教职工和学生度过一个温馨祥和安全的假期,现将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全年教学进度及安排,全市义务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腊月十四)至2月22日(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腊月二十一)至2月22日(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放假开学时间的,必须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有关要求
(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突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寒假春节工作,尤其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做为当前重点工作。放假前后是学生矛盾集中爆发的关键期,各地各校要认真汲取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教训,在学生中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关心和关怀,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思想上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放寒假前,要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及时准确告知每位家长寒假起止时间,确保学生按时安全回家和返校,教育学生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载等车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方面的辅导,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在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责任到人,在开学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平稳开学。
(二)文明创建重任在肩,要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目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对照评选标准尚有一定差距。全市教育系统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任。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宣传氛围,确保全体师生对核心价值观应知应会。继续开展“校园文化百花园工程”,深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立足本土文化,发掘校本文化,融入到学生日常学习和假期生活中,增强学生对本土文化和校本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要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注重引导学生主动参加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和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通过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活动集中展现襄阳莘莘学子的文明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