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部分要点如下: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自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后,各地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截至2016年2月23日,共有13个省份出台修订后的计生条例。
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3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有关婚假,除山西30天、福建15天、上海10天外,其余10省均为3天。
此外,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上海5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目前已出台修订后的计生条例的13个省份,婚假、产假、陪产假具体变化如下表:
2016年最新各省产假规定汇总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实施,各省份也加紧修订《计划生育法》,2016年各省最新产假规定有哪些?法律高教网小编汇总整理了已出台新《计划生育法》的产假规定。其中,广东新《条例》规定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接下来由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2016年各省份产假新规定。
广东2016产假新规定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