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一览表

生育保险2018-11-27王华老师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大全。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生育的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 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 750元
妊娠第13至27周末前的 330元
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 880元
妊娠第18周至分娩前的 5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 1400元
分娩 定额付费 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
自然分娩 1900元 1800元 1700元
人工干预分娩 2100元 2000元 1900元
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 3800元 3700元 3500元
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 4400元 4200元 3800元
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按项目付费 住院分娩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
计划生育费用 门诊 限额付费 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
人工流产(门诊) 270元 260元 250元
药物流产 360元 350元 340元
输卵管药物粘堵术 1420元 1410元 1400元
输精管结扎术 1440元 1430元 1420元
输精管药物粘堵术 1390元 1390元 1380元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510元 500元 500元
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360元 350元 350元
住院 定额付费 人工流产(住院) 970元 950元 920元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2400元 2300元 2100元
住院输卵管结扎术 1700元 1600元 1500元
按项目付费 计划生育复通手术,宫内节育器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在绝经1年后实施的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的住院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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