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疑问解答

生育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既然叫保险,为什么只是一次性使用的产品,却要公司为员工一生的职业生涯买单呢?5月16日,北京某网站创始人刘先生在接受记者关于生育险事宜的提问时直截了当地表示。

  而令外地在京就业的章女士疑惑的是,已经生育了一孩且并不符合二胎政策、绝对不可能享受到生育保险报销的她,公司仍然为其缴纳了40元左右的保险费,这不是增加了公司的支出吗?

  根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办法,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不分年龄大小,即使面临退休,公司也要为其缴纳生育保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数据,目前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到了1.5445亿人,若以每人每月缴纳30元生育保险计算,则每年仅此一项收入即达到556亿元。但生育保险的支出情况,记者却未查到权威的数字。

生育险初衷

  5月15日,章女士收到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寄来的2016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与2016年及以前年度对账单不同的是,她发现,原来一直空着的生育缴费信息一栏有了内容,公司为其每月缴纳了40元左右的费用。

  缴了费意味着只要生育就有可能享受到报销吗?她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但结果却并不如她所想。

  2016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作出调整,将非京籍职工纳入了生育保险范围。根据北京市人社局的预计,政策调整后,生育保险有望扩大受益群体400万人,最终参保人数会达到800万人的规模,基本覆盖北京市用人单位职工。

  这扩大出来的400万受益人群,应该包括像章女士这一类人,公司年年为其缴纳生育费,但她却注定无缘受益。

  与章女士不同,林女士虽为京籍人士,但已届退休年龄,其社保对账单显示,公司也为她缴纳了几十元的生育保险费。即将退休了,还交这个保险费,有什么用呢?难不成我还能再要一个孩子?她笑言。

  这涉及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问题,不是简单的生孩子的概念。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向本报记者表示,生育险是‘互助共济,分摊风险’的社保制度精神的体现。

  基于2016年7月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016年11月21日,人社部发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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