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对人,育成人,用好人,留住人短短的12个字,不知道凝聚了企业老板多少的心血,蕴含了人力资源部多少个不眠之夜!要知道,从茫茫人海中寻寻觅觅,百里挑一才选出那最合适的人员是多么的不易;从新员工入职时的企业文化同化培训,到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在职辅导、工作历练……点点滴滴,渗透着管理者的多少操劳;给予员工适合其特长与职业兴趣的工作,帮助员工设定工作目标,规划工作计划,界定要达成的工作标准,设计工作结果对应的考核、评价、奖惩方式……为了使员工能各司其职,体现出每个岗位所应体现的价值,企业在用人方面真可谓是呕心沥血,费尽心机!而企业最怕的,就是员工一旦羽翼丰满,修炼成人,得道成仙,就展翅他飞;远走高飞倒也罢了,倘若是被高薪诱至对手旗下,公然与老东家唱起对台戏,那可就非同一般之举了。不过既然背信弃义一词已在当代职场辞海里消失,那这种跳槽也只能算是良禽择木而栖了!果真到这份上,企业就只有大口吐血的份了!
企业若经常遭遇这种令其吐血的事情,必将大伤元气。别说是基业长青,百年企业,恐怕连三年、五年的,也撑不过去。连古人都知道得人才者得天下,何况是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呢。所以企业不仅要千方百计吸引到外部优秀的人才,更要百计千方地留住内部现有人才,尤其是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色的销售经理,以及在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优秀员工。
然而越是有能力的人,越是面临着外界更多的诱惑,越是有资本跳来跳去,选择他要栖息的良木。这就好比那娶了美女为妻的先生,在享受比他人更多的幸福感与自豪感的同时,也比他人多了一份危机感。留住人才,其实也与留住美妻一样,决不能在门口设一卫士,横刀立马,横眉冷目:想走?我这里压着你的毕业证、户口本呢,我那边还有高额的违约金要你支付呢!我拒不签字看你怎么走,到了我这地盘上,你是来得去不得了!这硬的一套,早就过时了,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加明确了偏重保护劳动者的态度,只要履行了正常的手续,没什么违法乱纪的小辫子抓在企业手里,员工的去与留是有很大的自由度的。这硬招不仅不灵,而且弄不好企业还要被诉之法庭。企业留人,就只有下软功夫,规范内部管理,尤其是提高各级主管的职业素养与管理水平,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把留人的功夫下在平时,让人才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安心工作,达到不用守门胜似守门的无为而治的境界,才是留人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