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提出对国企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这些年来还非常罕见。或许,这是一个极其强烈的信号。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8月18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习近平指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国家最高领导人亲提对国企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这些年来还非常罕见。或许,这是一个极其强烈的信号: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调整在即,并且是要“真枪真刀推进”。
问题是,央企老总究竟该拿多少钱的薪酬?
从干部到半市场化
央企负责人薪酬到底高了还是低了,该拿多少?这需要先搞清楚央企(中央管理企业,不限于国资委旗下央企)负责人(主要指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薪酬制度。需要说明的,一般而言,央企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的管理由央企而非国资委等监管,出现了央企旗下公司包括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数百万元、远高于母公司负责人的情况。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央企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称:“国资委建立之前,企业自定薪酬,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伴随国务院国资委的建立,央企的公司治理得到一定改善。国资委在央企推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试点,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内部人控制。李荣融称,建立了国资委以后,开始把所监管的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纳入规范的轨道,主要是把薪酬与其承担的责任挂钩。
2003年,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其后3次修改。据此办法,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薪金两个部分。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和所在地区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金=绩效薪金基数×绩效薪金倍数”。绩效薪金的7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3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整体看来,央企负责人薪酬已非旱涝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