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最新

工伤保险2018-06-08李一老师

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6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配套规定

计算公式

数额

医疗康复待遇

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2、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本人工资(元∕天×误工天数)

医疗费

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康复费

比照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参照《陕西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第12条规定

一般为30元∕天×住院天数

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仅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伤残辅助

器具费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

(按月支付)

1、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2、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单位支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护理的,为完全不能自理;三项需要护理的,为大部分不能自理;一项需要护理的,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

3694.2×50%=1847

大部分不能自理:

3694.2×40%=1478

部分不能自理:

3694.2×30%=1108

伤残补助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级:本人工资×27

二级:本人工资×25

三级:本人工资×23

四级:本人工资×21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本人工资×18

六级:本人工资×16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本人工资×13

八级:本人工资×11

九级:本人工资×9

十级:本人工资×7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90%

二级:本人工资×85%

三级:本人工资×80%

四级:本人工资×75%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支付】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伤残待遇

医疗补助金

五级和六级工伤的,经本人提出,可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支付24个月,六级支付21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规定。

五级的医疗补助金:

3694.2×24=88660

六级的医疗补助金:

3694.2×21=77577

七级至十级工伤的,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12个月,九级支付9个月,十级支付6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4条规定。

七级:55412.5

八级:44330

九级:33247.5

十级:22165

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支付】

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支付24个月,六级支付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规定。

五级的就业补助金:

3694.2×24=88660

六级的就业补助金:

3694.2×21=77577

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12个月,九级支付9个月,十级支付6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4条规定。

七级:55412.5

八级:44330

九级:33247.5

十级:22165

工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694.2×6=22165

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6955×20=539100

供养亲属

抚恤金

(按月支付)

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抚恤金总和不应高于生前的工资。

参见《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配偶或父母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

配偶:月工资×40%

其他亲属:

月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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