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考籍更正
(一)基本信息更正
考生可通过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若考生认为基本信息中任何一项不准确,可办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考生办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续凭证》(附件十)交考生,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考生基本信息更正审核表》(附件十一)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成绩更正
考生可通过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成绩,若发现有不准确的可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考生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凭证》(附件十二)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考生成绩更正审核表》(附件十三)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考生若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委托开考课程的成绩更正,须通过主考学校模块中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功能,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主考学校初审后打印《考生办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凭证》(附件十四)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汇总后打印《考生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审核表》(附件十五),与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5、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申请毕业
(一)考生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