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年起网上办理自考考籍业务通知(2)

报考指南2021-07-02王新老师

  3、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附件三)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4、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审核表》(附件四)与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5、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转出外省

  考生需把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附件五)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并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通知书》(附件六)交由县(区)考办代发给考生;另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附件七)与考生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向转入省考办寄出考生的考籍档案。考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后,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通知书》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三、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一)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附件八)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三)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附件九)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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