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修辞学上又叫“对偶”,就是句子成对地出现。它的基本要求是上句和下句之间,字数相等、句子的语法结构相近。古代宫中卫队两两相对的行列叫作“仗”(仪仗),又把两人相配或相对叫作“偶”,这就是“对仗”、“对偶”命名的由来。
“对仗”,看起来整齐醒目,读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铿锵悦耳,能增加诗文语言的和谐性。
“对仗”在汉语中是自然形成的,幵始时也无严格限制。只要求字数相等、句子的语法结构相近。如:《书•大禹谟》:
“满招损,谦受益。”《商君书•更法》:“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后来却增加了许多特殊的讲究:第一,两句不能出现重复的字。第二,要求句法结构相同,如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第三,要求词性相对,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形容词对动词形容词,虚词对虚词。第四,且要求事类相对。所谓事类相对,即相对的词要概念相近,如:“天”对“地”,“一”对“十”,“红”对“绿”等。第五,平仄要相对。“平”就是古代的平声字,基本相当现代的阴平和阳平;“仄”就是古代是上声字、去声字和入声字。“平仄”知识,详见音韵部分。“对仗”中的数目对、颜色对、当句对、反对、流水对等,被称道为“工对”。如:
①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杜甫《陪郑广文》)(竹笋被风吹折了,低垂下绿色的笋尖;梅树被雨滋润而肥大了,开放出红色的花朵。)
②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黄庭坚《寄黄几复》)(回想起桃李盛开的春天,咱们一起把酒临风畅饮;不觉又是十年了,在江湖飘泊,经受了多少孤灯相伴的雨夜啊。)
③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陆游《游西山村》)(山水重重叠叠,曲曲折折,有时似乎没有路可通了,忽然看见农绿的柳条,灿烂的花枝,又展现出一个新的村庄来。)
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那原上的草,虽然年年受到野火的焚烧,但它是烧不尽的,春风一吹,它又长得蓬蓬勃勃了。)
以上各例,都是有名的“工对”。例①“绿”对“红”是颜
色对,“风”对“雨”都是自然景象,“笋”对“梅”都是植物。例②“一”与“十”是数字对,而且每句中自己又有对仗,出句“桃”对“李”,对句“江”对“湖”,称为“当句对”。例③“山重”对“水复”,“柳暗”对“花明”,也是当句先对,然后互相对;而且,出句和对句意义相反,古人认为这是好对偶,叫作“反对”。古人说“反对为优”。例④两句既意义相反,又是一气呵成。这种一气呵成、连贯而下的对偶,可以打破对偶的板滞毛病,称为“流水对”。
“对仗”对汉语诗文的影响是很大的。不仅一般诗文中经常运用,而旦形成了三种特殊文体:一是骈文,二是律诗,三是对联。
对仗如果过于讲究,限制太严,容易束缚思想。在写作时,过分追求对仗,也容易使文章呆板。所以,决不可把古人的东西生搬硬套。但了解一点对偶常识,对文学欣赏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