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8年,多地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江西早在2017年11月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综合考虑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和区域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等因素,将最低工资标准原四类区缩减为三类区域,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一类区域由15.3元/小时调整为16.8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4.3元/小时调整为15.8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3.4元/小时调整为14.7元/小时。
目前南昌8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680元/月。新建区、南昌县最低工资实行第二档,为1580元/月,进贤县、安义县实行第三档,最低工资1470元/月。江西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出现不同程度上调。
江西最低工资标准2018:
一、一类区域1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6.8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15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5.8元/小时
南昌市:新建区、南昌县。
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景德镇市:珠山区。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余市:渝水区。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
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宜春市: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市:信州区。
吉安市:吉州区。
抚州市:临川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