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往年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请参考!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调整最低工资一般有两个依据,一个是根据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第二个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从前几次调整的情况看,我市是按照省政府所确定的四个档次中的第二档调整。至于今年这次会按照哪一档调整,现在还不确定。
我市最近几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
2012年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980元调整为1160元。这次调整为历年来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后的标准处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
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310元调整至1470元,按照省政府所确定四个档次中的第二档调整。
2015年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470元调整至1660元。按照省里定的四个档次中的第二档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