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最低工资标准何时上调_新标准调整规定

最低工资2018-07-01李一老师

10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1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湖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孝南区 、汉川市、应城市上调为每月1380元,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上调为每月1250元。

《通知》规定: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湖北省拟将现行的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依次调整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四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6元、15元、14元、12.5元拟调整为18元、16元、14.5元、13元。

据悉,新出台的标准适用于全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市民在劳动过程中发现了用人单位开出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可以向各级人社部门反映(人社热线:12333)。同时,人社部门将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将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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