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安全专项整治,提升高危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了行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了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常态机制。按照行业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事故情况等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重大隐患实施了市、县、乡镇政府三级挂牌限期督办,实行了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了80%以上。学校、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的建设工程按规定实施了报批备案;凡有权批准建设项目开工的部门,批准开工的文件抄告了所在地安监部门,督促了建设单位依法报批备案。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快了构建道路交通“四大体系”,建设了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完成了县乡公路安装护栏,完成了危桥改造,加快了推进渡改桥项目和客渡船标准化改造,推进了航道整治工程。加强了农村摩托车安全管理,探索了运输企业安全绩效评估抄告制度,完善了水陆交通安全电子监控系统,推进了动态监控。打好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全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立了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所有产煤乡镇煤矿瓦斯实现了集中联网监控;强力了推广矿井人员定位跟踪系统;严格了行政许可,提高了煤矿准入门槛,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许可,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挂牌跟踪督办制度,推广实施了建筑工地现场电子监控,继续推进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三落实”专项整治。狠抓了非煤矿山矿业秩序整顿,强制推行了分台阶分层开采。继续开展了尾矿库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了《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开展了石油天然气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天然气管道占压破坏。加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废弃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强制安装阻隔防爆设施。依法整治了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了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了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危旧房片区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推进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培育监管执法、职业健康监督员“两支队伍”;建立了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三项制度”;构筑了法律法规标准、技术服务支撑、宣传教育、信息与装备“四大体系”,改善了作业环境,减少了职业危害。切实抓好了电力、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水利、农机、民防、中小学校等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了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