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以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带动和统筹推进政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等各类公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9.严格执行乡科级(不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县预防腐败局。
10.认真贯彻落实《绿春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绿办发〔2015〕16号)。
(五)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为民、便民,做好服务工作。
(六)群众满意程度
年终检查考核时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状况进行无记名测评。
(七)案件查处
1.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件、信访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2.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线索及时研究初核,不压案、不瞒案。
3.用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三、作风建设履职状况
(一)严明党的纪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等制度。
3.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用心主动查处和纠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的行为。
2.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3.按要求上报作风建设有关材料。
(三)政风行风建设
1.严格查处截留、挪用、套取、贪污移民、扶贫、救灾救济和政府专项资金等行为。
2.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3.按时按质办理州、县政府纠风办督办交办件。
4.用心参加“红河热线”栏目。
(四)专题教育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教育、查找问题、党性分析、解决问题、专项整治”等各个环节工作。
2.把制度治党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推动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制度执行力。
3.对在专题教育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个性是顶风违纪者,要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通报和曝光力度,构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