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
3.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状况的监督,按规定与分管股室的主要负责人谈话。
4.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潜力。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6.用心支持配合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纪委监督职责工作状况
(一)履行纪委监督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
2.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用心开展“制度科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二)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
1.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2.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
(三)党风廉政教育状况
1.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部门党委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干部培训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2.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1次。
3.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在县级以上媒体有宣传文章1篇以上;每月向县纪委信息室报送1条信息;年内向县纪委信息室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文章1篇。
(四)监督制度
1.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报告,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廉政档案、廉洁自律公示制,对新任用的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制度。
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5.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6.加强审计监督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审计、离任审计等有关规定。
7.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