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追究履职状况
(一)职责追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绿春县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的规定〉实施办法》(绿发〔2014〕30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绿纪发〔2015〕11号),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职责追究。
2.严格职责追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职责追究报告制度,建立联系人制度,每季度末前上报本季度职责追究状况。
(二)结果运用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检查考核结果,并按照检查考核组反馈的意见推荐,认真整改落实。
五、工作成效及创新
结合我社实际,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采取新措施,用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有特点、有亮点、有成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或有必须的推广价值。
六、存在的问题
2015年,虽做了必须的工作,并取得了必须实效,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此刻以下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工作没有从根本上深入人心,个别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个性是没有职务的一般党员干部,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事,对一般干部职工不是很重要,也涉及不到。
(二)供销社是服务窗口,除县社机关外,社属四个单位均属企业,工作时间紧,上下班时间不统一,集中开会学习较困难。因此,在学习教育上不能全面到达上级的要求。
(三)由于会做事的人手不够,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人员是兼职,加之,此项工作要求较严,日常事务较多,平时需要上报的材料较多,资料较繁杂,因此,有些工作未能做到位。
(四)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归档亟待进一步完善,材料搜集整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七、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按照始终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反腐昌廉氛围。
(一)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政纪条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条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用心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