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监督。各单位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职工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把握政策。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区分改革过程中工作失误、先行先试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做到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鞭策落后者、问责过错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竞争意识、担当意识。二是要正确处理自查与被查的关系。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较轻微的问题,可免于处理;一般性问题,可依法依纪从轻从宽处理。对整改工作结束后发现的问题,或是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建立工作台账,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单位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定期上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