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2)

住房公积金2018-08-20王华老师

依据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淮北市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372元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5〕57号)等有关规定测算,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5093元;下限不得低于135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812元,合计不得超过3624元;下限各为68元,合计不得低于136元,计算方法各为见分进元。

四、年检时间: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和调基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缴存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五、补缴说明:

因各缴存单位提供的本年度缴存基数是依据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报,原则上不再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未缴或欠缴等特殊原因需补缴的(限每人每年度补缴一次),须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办理。未经审批的补缴、多缴款项做挂账或退回处理,一律不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缴存单位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住房公积金年检和基数调整工作,并按月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报职工缴存工资基数及月缴存额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职工本人。

(二)申报材料

1、单位经办人员认真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表》并加盖财务章;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U盘和相关缴存基数调整材料向我中心申报,按中心住房公积金系统的调整格式认真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模版》,调整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打印并加盖财务章确认送至中心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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