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2)

住房公积金2018-08-22王华老师

(二)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第十三条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

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第十四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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