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鞍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80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含5年)年利率为2.75%
6---30年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2).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含10年)以下的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减房龄。以上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借款人剩余工作年限。房屋竣工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新鞍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户口簿
3户口簿复印件
4结婚证
5结婚证复印件
6身份证
7身份证复印件
8首付款收据复印件
9购房合同(原件)
10借款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