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全额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商品房提取额度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下发日期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由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公积金缴存办事处办理。
(2)回迁安置自住住房扩大面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缴纳契税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并注销账户。
提取要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养老保险转移单(转到个体自然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房提取手续
建房提取的,需提供:土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文件和《房屋产权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提取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手续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的质量监督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购买维修材料发票、支付维修费用发票和《房屋产权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提取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要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需提供:
1.出具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的《无房产证明》,查询结果当年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缴纳租金证明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需提供:
1.出具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的《无房产证明》,查询结果当年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