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月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上一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或没有按时申报的,按照80%确定缴费基数(即3280元),换算为个人月缴费标准为590.40元;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缴费基数。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缴费标准。按月缴费基数2590元的5.5%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142.45元。
(二)医疗保险救助缴费标准。调整为按每人每月5元缴纳。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缴费标准。每人每月按缴费基数2590元的5%(其中单位3%,个人为2%)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129.50元(其中单位为77.70元,职工个人为51.80元)。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按缴费基数4310元的7.5%(其中单位5.5%,个人为2%)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323.25元(其中单位为237.05元,个人为86.20元)。
(五)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40元缴纳(其中单位为28元,个人为12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每人每月按月缴费基数2590元的1.5%(其中单位为1.0%,个人为0.5%)缴纳失业保险费,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38.85元(其中单位为25.90元,个人为12.95元)。
四、工伤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企业用人单位缴费标准。按缴费基数4310元的一定比例(一类行业为0.2%、二类行业为0.4%、三类行业为0.7%、四类行业为0.9%、五类行业为1.1%、六类行业为1.3%、七类行业为1.6%、八类行业为1.9%)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纳。对不申报缴费基数的,各行业分别按每人月缴费基数4310元的0.2%、0.4%、0.7%、0.9%、1.1%、1.3%、1.6%、1.9%进行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8.62元、17.24元、30.17元、38.79元、47.41元、56.03元、68.96元、81.89元,具体按参保用人单位不同行业类别确定相对应缴费标准。各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业内费率浮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