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调整最新消息(2)

住房公积金2018-06-27李天扬老师

历下市中涨26元,长清章丘涨10元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最高额和最低额,相比上一年度都有所增加,公积金缴存基数随着收入水平而提高,这些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除了上述特点外,今年济南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最大政策就是根据个县区的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分别的缴存额度。

按照济南市2015年度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50元。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1450元的,按145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为各72.5元。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45元。

单位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71元;单位在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55元。相比去年,长清区、章丘市等县市的今年最低月缴存额增加10元,而历下区、市中区等市中心五区则增加了26元。

此次调整,不仅低收入者的公积金缴存金额进行了增加,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加,最高月缴存额也将提升。今年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074.32元,去年为4436元。今年最高月缴存额也增加了638.32元。

2016年度济南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为5074.32元,最低为155元。去年最高为4436元,今年最高月缴存额增加了638.32元。此次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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