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维护、修缮普通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租赁自住住房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非本行政区域户籍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出境定居的
离休、退休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维护、修缮普通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租赁自住住房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