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未婚的,借款人户口所在街道、民政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确实无法提供的,本人可签署《未婚(未再婚)声明》。借款人为离婚未再婚的,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
3、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固定工作的以单位证明为准,个体工商户以近三期纳税发票为准,其他职业者视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4、购买政府配套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准购证明;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房改办核准的购房职工清册。
5、用第三人产权做抵押的,产权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三份,产权人及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两份;产权人已婚的,结婚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三份;未婚的,收取产权人户口所在街道、民政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确实无法提供的,本人可签署《未婚(未再婚)声明》。借款人为离婚未再婚的,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
6、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
2、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3、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4、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证或凭证副本后,签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向委托银行划拨委托贷款资金。
5、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为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并为借款人办理支款手续。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