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山西公积金提取新政(5)

住房公积金2018-08-07李天扬老师

(4)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变。

2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补缴?

答:住房公积金补缴分为正常补缴、不定额补缴、差额补缴三种。

(1)正常补缴:是指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给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职工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2)不定额补缴:是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3)差额补缴:是指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分的补缴。

2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

答: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包括:

(1)个人内部转移:

因缴存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发生工作调动或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由原缴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对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业务。

即:职工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或者集中封存户。

(2)整个单位账户整体转移:

因缴存单位发生合并、破产、撤销、解散等原因,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清算组织经办人)对该单位账户办理账户整体转移的业务。

即:原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整体转入新并入单位或者集中封存户。

2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是指同一职工在同一单位内部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将这些账户进行合并,以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

注:职工需合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登记信息必须要完全一致。

25.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单位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缴存单位提供个人账户合并书面申请;

(2)合并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公积金专管员证。

26.职工发现重复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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