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市民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本报讯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西安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业务(除二手房评估费外)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如有发现,可打电话举报。
自2016年11月1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西安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业务(除二手房评估费外)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最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个别单位、中介及个人以办理公积金缴存、贷款、支取等业务为名,违规向职工群众收取相关费用。对此,该中心提醒市民,西安地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时,各委托银行、担保公司、开发企业、缴存单位、中介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如发现有违规收取相关费用者,请及时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
029-12329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
029-8952312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与审计稽核处029-8835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