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购房公积金贷款不足怎么办?可用商业贷款补充(3)

住房公积金2018-12-29王华老师

特别提示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市民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本报讯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西安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业务(除二手房评估费外)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如有发现,可打电话举报。

自2016年11月1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西安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业务(除二手房评估费外)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最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个别单位、中介及个人以办理公积金缴存、贷款、支取等业务为名,违规向职工群众收取相关费用。对此,该中心提醒市民,西安地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时,各委托银行、担保公司、开发企业、缴存单位、中介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如发现有违规收取相关费用者,请及时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

029-12329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

029-8952312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与审计稽核处029-8835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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