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理据充分吗?
有关部门为什么要把广州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总额度限制在170亿呢?其理据何在呢?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放宽二次贷款真的让住房公积金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形,我们依然可以通过调剂累积余额比较大的中西部省份的公积金来缓解收不抵支的程度。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顶层设计,单靠一个城市采取史上最严公积金政策是无助于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和效率问题的。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公积金新政的二次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是依然坚持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人士不再予以贷款。官方给出的解释有两条:一是此条款影响不大,只有不到一万名市民享受了二次以上的公积金贷款,二是2016年公积金贷款总额度只有170亿元,比2016年的310亿元少了140亿元,而今年前五个月已经用完了100亿元的额度,意味着在剩下的七个月时间里只有70亿元的额度可供使用。因此,市政府坚持要实现据说是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
我认为,上述的理据值得商榷。首先,从全国范围来看,截止2016年底,全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高达2.1万亿元,可是大多数省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较少,归集起来的资金大量沉淀在银行体系,使用效率偏低,这意味着公积金盘活存量的空间相当庞大,尽管广州市公积金的使用情况会与中西部省市有所不同,但是广州市采取最严公积金新政似乎与全国范围内要盘活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作为微刺激的政策措施拉动内需的方向似乎并不一致。
其次,官方说坚持此条款受影响的民众人数不多,似乎是想说明那些在网上发表意见反对一辈子只能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的人士属于少数。我认为,政府施政的着力点不应该放在政策的受益者是多还是少,如果政策本身有利于改善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也能够让包括被官方称为是小众人士在内的市民通过公积金的二次贷款改善了住房条件,这样的政策就是好政策,就应该出台。而官方现在的说辞似乎是,宁愿让大量公积金沉淀在银行体系之中,也不愿意让一部分有条件改善住房条件的市民去申请二次贷款,于情于理都是难以说得通的。
官方拟限制公积金二次贷款还有一个理由是要确保91%已缴纳公积金却未曾贷款的职工公平公正使用的权利。表面上看很有道理,反映了政府部门很重视公平原则,可是这可能是一个伪命题:大家都知道,以目前广州市的房价水平,以目前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不吃不喝也要十年以上才能有机会支付首期,换言之,绝大多数的公积金的缴纳人都是难以短期内实现购房梦的,仅有9%的公积金缴纳人自身也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而圆自己置业梦的情况并非不正常,这些人士当中,不排除有相当一部分是上车一族,首次置业时选择了小户型的住房,当他们二次置业,希望能够以小换大时,却被排除在公积金贷款的大门之外,须知这些能够选择二次置业的人士大多数属于中产阶层,这正是我国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力量,而广州市现在的做法却是与这些中产阶层人士过不去,确实让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