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积金制度,已经积弊难返,理应废除。公积金属于普惠制、福利制,经济发达的城邦小国新加坡可以较好地使用,但却不适于发展的大国中国。当前我国住房供应、政策与制度,还在健全完善过程中,发展方向是:低端有保障,中端稍支持,高端靠市场。低端只需保障房与房租补贴,不需金融支持;高端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国家只需考虑对于中端,也即对夹心层进行住房金融支持。
针对中端夹心层需求,政府应做两件事。第一,学习德国模式,成立住房储蓄银行,主要针对自住购房者(主要是首套房,兼顾置换需求),国家给予优惠政策。第二,对于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者,政府给予商业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或者进行贴息。
如此,则能消除公积金制度身上的诸多顽症。另外,央行和银监会,也不必总是喊破嗓子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大力支持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在商言商,首套房贷利率打折之后,基本赚不到什么钱,凭什么要求他们流道德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