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笔者一直呼吁,彻底扬弃住房公积金的现有管理制度,重新构建一个既能确保资金安全,又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的运作模式和管理体系。这种机构的建立可以考虑两个路径:一是通过改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财政部门独立出来,将其转型成住房银行,按照政策性银行的模式纳入金融机构的主流监管体系,不再受财政部门和建设部门的行政领导,而是成为独立的资金运作机构,具体投资模式无需另行设计,按照基金的模式进行即可;二是废除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另起炉灶建立独立的住房保障银行。
从目前各方面的消息看,由于相关部门并不愿意失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块蛋糕,其提出的路径是:首先解决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公积金能更好地为中低收入者服务,这个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步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设计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的具体方案。笔者认为,这种方案本身弊远远大于利。如前所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缺陷是先天性的,如果说以前在房价比较低的情况下,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解决住房问题还有作用的话,目前高涨的房价已经让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价值沦为鸡肋,其效用远不如通过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通过利率优惠等倾斜政策,并且实施真正的购买免税,对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更有价值和意义。所谓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除了在利益博弈中有利于相关部门之外,既无可能,也无必要,还会耽误住房金融机构的设立,可谓得不偿失。
鉴于中国目前住房问题的严峻性,加快成立住房保障银行应该成为时不我待的选择,容不得为某些部门的既得利益而延缓组建的进程。更理想的路径选择应该是:彻底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以成立政策性的专门住房银行替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同时,实施真正的购房和租房免税制度。独立的金融机构可以突破过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身份不明,不伦不类的尴尬。有明确的金融机构的身份,有政策的支持,同时,在投资方面完全可以按照金融机构的专业投资模式,,发行金融产品,吸引民间资本,放大资金效应,其制度优越性从任何一个层面都远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尽可能淡化部门利益的纠葛,少打一些部门利益的算盘,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先天不足决定了,试图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小修小改使其焕发活力是没有前途的。唯有下决心废除没有出路的制度,抓住改革的契机,重起炉灶建立全新的住房保障银行,才能既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开启中国住房金融制度新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