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局滨州中考方案高中招生工作意见(2)

中学教育2018-06-27王新老师

(四)考试(考查)的组织实施

1.文化课考试

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安排在6月10日—12日进行。初三年级考试具体时间为:6月10日上午8:30—10:30语文,下午3:00—5:05物理、化学;6月11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5思想品德、历史;6月12日上午8:30—10:30英语。初二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2日下午3:00—5:05地理、生物。初三年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随初二年级参加考试。

2.其它考试、考查

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实施,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上旬。

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会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教育条件装备管理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4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科室共同组织好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管理及成绩的汇总和上报。

考查科目的考核由县(区)教育局或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3.考点设置和考务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务等具体工作由市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考务要求按《滨州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手册》执行。

北海经济开发区的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无棣县代为组织管理。

(五)阅卷与成绩评定

阅卷工作由市教学研究室组织实施,采用计算机阅卷方式。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并体现开放性、宽容性、激励性以及思维的过程性。阅卷后认真复查,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按学业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得分折合计算,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考试成绩100%计入,理科综合按150分(物理按65%、化学按45%、生物按40%)、文科综合按150分(思想品德按60%、历史按55%、地理按35%)、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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