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东省、甘肃省、江苏省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我校预计于2016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及合格线。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
3.外省参加相应省统考考生,以该省考试院规定为准。
㈢校考测试内容和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气质形象(满分40分)。②指定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1分钟内。③自备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2分钟内。④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满分80分),限时3分钟内。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②编写故事(满分100分)。③叙事散文(满分100分)。总计限时150分钟。
3.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可选声乐或器乐。声乐专项考生可自备一首歌曲,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均可;伴奏带或伴奏光盘考生自带。器乐专项考生任选键盘类、西洋管弦乐类、民族管弦乐类、打击乐类及其他乐器作品一首。②视唱(满分50分)。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五线谱、简谱任选一条10小节左右)。
4.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两部作品,可任选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作品测试一般采用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可选择作品的一个片段),表演时间为2-3分钟。自带测试作品伴奏带。②即兴舞蹈(满分30分)。采用分组展示和单人展示相结合形式。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提供的音乐片段即兴表演一段舞蹈(1-2分钟)。③节奏测试(满分20分)。采用考生当场抽题的形式,要求考生用双手击打出所抽试题的节奏内容。每道试题为八个小节左右的节奏类型。
三、录取办法
㈠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相应省联考(统考)成绩的:以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㈡艺术类各专业,不使用联考(统考)成绩的: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山东省、甘肃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