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山东省、甘肃省、江苏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江苏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
㈢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其他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同分,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以我校招生章程或生源省最终公布为准,与生源省规定不符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四、学制及学费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