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9年至2020年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实施办法

中考政策2019-06-08才子老师

从广州教育局了解到,广东广州2019年至2020年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实施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推动广州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以下简称“指标到校”)的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指标到校”招生政策,是我市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精神,探索普通高中多种招生录取方式的新举措,目的是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入学需求,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指标到校”工作以稳妥、务实推进为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招考办组织实施,即统一划定分配比例、统一招生工作进程,坚持招生政策和办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

三、相关范畴的确定

(一)招生学校:广州市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下同,以下简称“示范高中”)。2019年至2020年指标分配的比例是示范高中当年招生总计划的50%。有多个校区的示范高中,按校区分配指标计划。

(二)送生学校:广州市十一个区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初中学校”)。省、市属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

(三)分配范围:省、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送生学校,即省、市属示范高中指标生面向全市分配;区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对象为本区范围内的送生学校,即区属示范高中指标生面向本区分配。

(四)报考条件:报考示范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初中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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