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研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6年初中毕业会考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办法
今年初中毕业会考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以及五年制高等职教招生考试合并进行,采取统分结合的办法,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分批次统一录取。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乐山一中、五通桥中学、峨眉二中划定指标面向全市招生。乐山市更生学校、草堂高中美术班、牛华中学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乐山一中、五通桥中学、峨眉二中、犍为一中、夹江中学、沫若中学各按本区域招生计划50%分配到学校所在县(区、市)域内的相应初中。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录取按志愿、按分数进行录取,定向分配设定最低控制线,即录取学校录取线下80分。
乐山外国语学校、四川博睿特外国语学校高中招生按照“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自主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各类普通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评价细则和办法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乐教发〔2007〕9号),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必须是B级以上。
学校被省教育厅命名的“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可依计划招收艺体特长生。特长生须参加中考。艺体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5%。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实行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学校制定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学生直接在招生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在升学考试结束后组织面试和特长测试,公示测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所在县(区、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乐山高新区所属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纳入市中区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2016年,我市原则上按初三毕业人数的50%左右核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再根据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设备设施、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省教厅关于各类学校班额及定向分配等政策规定,按学校类别分别核定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每个学校,并向社会公告(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发)。招生计划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计划调整,县(区、市)教育局汇总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