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中考政策方案详细解读(3)

中考政策2018-11-10王华老师

提示2:2016年政史地生不给提纲

今年考试科目共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健康、地理、生物10科。其中,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为毕业升学考查科目。考虑到目前我市有一部分初中学校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的教师配置不足,市教育局印制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学科的复习提纲,考试内容在复习提纲中抽取。不过,根据三年过渡期原则,2016年毕业升学考试时将不再印发复习提纲。

提示3:学籍达标才享受指标到校

2016年我市仍执行省示范性高中公费生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将公费生招生计划总额度的85%按初中学校报考人数比例整体分配到初中学校。

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考生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我市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提示4:2016年一中80%指标到校

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从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起,鞍山一中公费招生计划数的80%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市区内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数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相关人士表示,此政策将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淡化热点初中与非热点初中的界限,从而弱化初中学校之间的生源竞争,降低城区择校热。

提示5:“沈阳经济区”为提前批次

2016年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仍然实行跨市招生,包括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在内的10所沈阳经济区优质高中在我市共招生91人。具有我市户口且在我市初中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我市将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跨市招生列为提前批次,为考生提供2个志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的学生考试成绩要达到我市省示范性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填报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享有被本地区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的机会。

提示6:一中为单独批次可大胆报

今年我市继续将鞍山一中公费录取放在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录取之前。其中指标到校招生计划为公费生招生计划的30%(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校均享有一中指标)。鞍山一中公费计划录取结束后,再录取其他省示范性高中的公费计划。没有被一中公费录取的考生仍然享有被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录取的机会。因此每名考生都可以放心填报鞍山一中公费志愿而不用担心其他省示范性高中不开二、三志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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