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中考政策方案详细解读(4)

中考政策2018-11-10李天扬老师

提示7:先公费后择校先竞争后指标

相关人士解释,城区省示范性高中(除一中)公费志愿为3个志愿,省示范性高中择校为3个志愿,考生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录取机会。省示范性高中择校和一般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具体录取程序为将考生按其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志愿顺序进行依次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则向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投档,如第二志愿学校也完成招生计划,则向其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投档,直至完成该批次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即“分数为主,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使高分考生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录取机会。

总的录取原则为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先公费后择校,先竞争后指标,省示范性高中公费先一中后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就是由高教网教育为您提供的2016年辽宁鞍山中考政策方案详细解读,愿考生考入理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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