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点具备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技能考试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组织机构健全,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全实验课程。
(三)考点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设置考点由县(市)区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负责审定,审定情况与《襄阳市2016年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于4月1日前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市直初中设置考点,由学校提出方案,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审定。
六、考点布置
1、考点布置规范,环境整洁、安静,周围无噪音干扰,安全保卫条件好。在学校门口悬挂“2016年襄阳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考场(实验室)里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标语。
2、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试的组织、管理、后勤、安全、卫生和保障工作。
3、考点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并有明显的标志。
4、考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考务信息栏,张贴考室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等信息。
5、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在平房和一楼设置考场(实验室),要在5米以21c9外设置警戒线。
七、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18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