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务工作
(一)考试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监考小组的组成和人员配置。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教师组成若干监考小组,到考点进行监考评分。市直初中的监考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统一抽调教师,组成监考小组,实施监考评分工作。
每名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
每个监考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三)试题编组。考试试题为六套试卷,分别为试题一、二、三、四、五、六,分别对应4月16日、17日、18日上午和下午考试。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题目,每个考生需要单独操作物理、化学、生物题目。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考试人数、考场(实验室)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大组(每半天参加考试人数为一大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每大组考试题号和考试时间。
(五)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实验室)设12个考试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四纵三横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桌)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试题满分为9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题目各3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实验结果,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名。
(七)成绩登录。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两份留存,分别供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使用;一份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汇总全市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送市教育考试院。
(八)监考评分教师的选派和培训。各地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九、培训
监考评分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和纪律两个方面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培训应注意考虑学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重点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评价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