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而对用人单位而言,其单方解除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随时通知解除,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约定试用期的目的之一就是可以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劳动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者隶属性,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否则将使得用人单位的管理陷入混乱,影响到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因此,劳动者如果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必须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秩序。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本身就应当是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法》将该条单列规定,也是考虑到很多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出现无章可查的尴尬局面,为用人单位作出的一条兜底条款。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同时建立多个劳动关系,必然会影响工作质量。因此,对于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因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其有关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劳动者通过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当然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