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处追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监察室将进行督办。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评议考核。监察室将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终民主评议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篇二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白办发〔2015〕1号)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三抓三主动”要求,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意识水平为关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监督、制约安监工作权力运行,保证安全监管权力正确行使。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使安监部门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全局干部职工。整治重点:围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6类15项突出问题。
(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6类问题
1.在执行上级、局党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未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
2.干部职工思想僵化,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不讲策略,照抄照搬照传,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探索创新工作意识不强。遇事只讲问题,不谈方法,不会主动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矛盾,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3.工作中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问题干部职工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的。
4.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5.行政审批设置程序要求不规范、不科学。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