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慢作为
针对当前部分党政机关存在的:拖延怠慢、推诿扯皮;缺乏协调、衔接失当,导致工作重复或秩序混乱耽误工作进度的;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的;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效率低下。
(3)不作为
针对当前部分党政机关存在的:工作拖延怠慢,影响项目建设进程的;监管不力,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解决,引发大范围群体上访事件或导致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无应急预案,或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协商办理的事项,久拖不决的;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等。
(二)整治重点
1、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项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
2、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窗口单位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和不及时办理的;
3、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4、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5、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
6、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打牌赌博等;
7、利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不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下棋玩牌、炒股票、看电影等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9、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10、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其他情形等。
四、整治方法
(一)自查自纠。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县上部署和局里安排,认真梳理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明查暗访。局党委办监察室将开展明查暗访,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群众投诉举报和平时掌握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掌握各单位专项整治和作风转变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