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2)

政策改革2018-07-18王新老师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三、注意事项

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