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由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代为申请
根据《细则》,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由在本市注册的整车生产企业或非本市整车生产企业在本市注册的经销机构(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或经整车生产企业授权的本市唯一的指定经销代理商,以下简称 " 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 ")申请、领取,并按照扣减中央、省市级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汽车。
汽车及装备制造局负责人解释,由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为单位向政府申请补贴,避免了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申请补贴的麻烦,消费者不需申请即可按照享受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
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按季度在每季后 15 日内向郑州市工信委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申请材料;郑州市工信委收到申请材料后 , 会同郑州市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会审,并出具审核意见;郑州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意见,按照规定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拨付至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
2016 年 1 月 1 日至实施细则发布之前已办理上牌手续的新能源车辆如何享受补贴?《细则》规定,由符合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在其首次申报市级财政补贴提交相关资料时集中进行申报(不受先期报备条件的限制),郑州市工信委会同郑州市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会审,并由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拨付至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
骗补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为防止 " 骗补 ",《细则》指出,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生产、销售车辆 , 应确保所售车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保持一致 ; 若因自身原因售车后不能取得中央财政补贴和市级财政配套补贴 , 其损失由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自行承担。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以及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 , 将追缴财政补贴资金、取消其享受财政补贴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