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协辅警作为协助公安机关从事安全保卫、治安巡防、交通和人口管理、技术保障、行政事务等辅助管理工作的编外用工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基层公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
多年来,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协辅警队伍建设,建立了卓有成效的管理体制。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在普通百姓眼里协辅警等同于民警。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滞后,极大地影响公安队伍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全国政协委员、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我国公安协辅警人员地位不清、职责不明,存在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协辅警没有执法权、侦查权,但却直接协助民警开展行政管理、执法执勤等工作。”王建沂认为,首先应该明确协辅警“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全国协辅警队伍人数众多,但经费保障来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协辅警工资采取“一刀切”,没有薪级制度和职级差别。
“协辅警人员流失率较大,人员流失率前两年大约在40%左右,现在大约在30%左右。”王建沂认为,待遇低是留不住人的主要原因之一。
“工作难度大、强度高、有危险性,收入又没有优势,近年本地就业人员逐步退出协辅警队伍,大量外来从业人员进入。”王建沂说。
此外,协辅警性质上属于计划内临时工,多数协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自身缺乏职业荣誉感,对所在单位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
王建沂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出台统一的协辅警管理条例和办法,严格招聘标准、解聘、辞退程序,晋级、晋升机制、薪酬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统一名称、统一服装样式、统一标识和证件等方面内容。
“只有明确协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减少队伍流动率,才能保障队伍稳定性,提升协辅警队伍的地位和社会公众形象。”王建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