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再“惹事” 辅警改革不能蜻蜓点水

政策改革2018-09-27王新老师

12月10日,陕西本地网友发布微博称,咸阳一交警驾驶无牌车辆撞到他人车辆后“扬长而去”。10日晚,咸阳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回应称,涉事民警为协警,对其驾驶无牌车辆已做处罚,并对其本人作出“停止执行职务”处理。(凤凰网12月11日)

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可是近来,协警有点忙,忙着出席各个媒体的“头条新闻”。“协警冒充警察谎称极低价卖车,骗走女主播5万”,“情侣骑摩托未戴头盔遭协警,致一死一伤”,这又是“陕西一协警驾无牌车出车祸,被停职扣12分并罚款”。协警这个基层不可或缺“警力”一再惹事,让人不省心。

之前有媒体报道,陕西省目前全省在编警察近5万人,协警至少有三四万。“由于协警队伍流动性很大,人数也处于上下浮动之中,所以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也有协警对媒体表示职业荣誉不强,目标理想不清晰,“想转正式民警,可能性几乎为零”是协警当前的整体面貌。而对于协警的管理,由于经费保障难落实,导致协警每月实际领到手的工资基本没差别,干多干少一个样,难以调动积极性,甚至无法安心工作,导致人员流动性大。由此管理乱象而衍生出上述的协警创造的“新闻头条”并不奇怪。可是,在老百姓心中包括协警在内的警察这个依法治国的形象代表一再出负面新闻搏头条,实在让人失望。

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也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可是,就在这短短几天关于协警的负面新闻一再爆出,社会呼唤“辅警改革”不能蜻蜓点水。

《意见》规定“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聘用单位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工资、扣发年终奖励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机构;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是在陕西一协警驾无牌车出车祸并“扬长而去”这一事件中,当地公安机关仅对刘宗辉本人给予停止执行职务处理,而“停止执行职务”并不意味着停职,属于公安机关内部措施,意味着刘宗辉在两个月内又可能“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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